岭东区隶属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,位于双鸭市政府驻地尖山区南9千米处,距省会哈尔滨不足500千米,哈同高等级公路与岭东区相接。东北与双鸭山农场接壤,西北与集贤县相连,南与桦南县、宝清县交界,北与尖山区毗邻,地处低山丘陵地带,地形起伏、西高东低,居完达山北麓,平均海拔360米。城区总面积802平方千米。岭东区位于黑龙江省市境西南部,东与双鸭山农场相连,南、西与桦南县接壤,西北与集贤县分界,北与尖山区、四方台区毗邻。区政府驻地北距市中心尖山区 8千米。全区总面积约802平方千米,截止到2011年岭东区共辖南山、西山、北山、中山、东山、兴华等6个街道和长胜乡。岭东区位于双鸭山市政府驻地南9千米处,总面积802平方千米,东北与双鸭山农场接壤;西北与集贤县相连;南与桦南、宝清交界;北与尖山区毗邻。
岭东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